听取被巡视单位2009年以来工作开展情况的总体汇报(在启动会上进行),以及人力资源、纪检监察、经营管理、物资采购等专题汇报(另行安排)。汇报的重点是工作中的不足和差距,以及相应的对策建议。具体内容可参考附件1“汇报材料提纲”。
(二)列席会议
巡视组根据需要列席被巡视单位以下会议:党委(总支、支部)会、董事会、党政联席会、总经理办公会、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述职述廉会等。被巡视单位应按照要求,提前向巡视组提供会议计划和会议通知。
(三)开展访谈
巡视组围绕巡视内容,同领导班子成员、中层管理人员(全部)、部分高风险岗位人员(随机抽取)和员工代表(随机抽取)进行个别访谈。访谈内容见附件2“访谈提纲”。
(四)受理信访
巡视组受理反映被巡视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问题的来信、来访、来电。经领导小组批准对反映领导人员苗头性问题和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线索进行初步了解。
(五)设立意见箱
巡视组进驻被巡视单位后,立即设立专门的意见箱,向员工公开意见箱位置和网上举报地址、举报电话号码等,由巡视组指定专人负责,每天将举报情况统计整理。
(六)调阅、复制资料
巡视组调阅复制的资料主要包括被巡视单位2009—2012年的相关文件、档案、会议记录、账簿等(详见附件3“巡视组调阅资料清单”)。
(七)民主测评
在各单位的巡视工作启动会上,巡视组将组织民主测评。测评对象:被巡视单位领导班子及成员,中层管理人员(正职)。测评内容:工作业绩、领导能力、廉洁自律、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等(详见附件4“民主测评表”)。参加人员:即参加巡视工作启动会人员,包括:领导班子成员和中层管理人员(正职),高风险岗位人员5人(随机抽取),员工代表10人(随机抽取)。
(八)走访调研
巡视组围绕巡视内容,特别是针对员工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和事项,深入部门和一线、深入员工开展走访调研活动,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走访调研对象主要包括:安健环、发电、设备、
燃料、生技、经营、物资、财务、人力等部门;部分班组;部分员工。
六、时间安排
10月16日开始,预计11月16日结束。
七、基本程序
(一)立项及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