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深化安全宣传教育。充分发挥报纸、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和“两微一端”等新兴媒体的作用,向基层干部群众、学生、驾驶员、劳务人员等重点群体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普及安全常识,加强安全文化建设,推进安全知识“七进”活动。
24.强化安全生产培训。将安全生产内容纳入党政领导干部培训、生产经营单位全员培训、农民工技能培训范围,强化事故警示教育。持续开展安全生产大培训,提高党政领导和综合监管、行业监管部门以及乡镇安监人员依法监管执法水平。
四、整改要求
(一)加强领导,强化整改责任落实。为切实加强对巡查整改工作的领导,县委、县政府成立安全生产巡查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副书记、县长邵志刚同志任领导小组组长,县委副书记谢占武,县政府各副县长,县安委会副主任、安监局局长任副组长,县安委会有关成员为领导小组成员(具体名单附后)。负责研究整改工作中的重大事项、重要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安全生产巡查整改工作协调、推进、督办等工作。各乡镇、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切实加强对整改工作的领导,党政主要领导都要高度重视,要专题研究,结合本辖区、本部门实际,强化对问题整改的自觉性和责任担当,举一反三,深查细挖问题根源,细化分解整改任务,强化工作推进措施,逐条梳理,逐条交办,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逐条落实到相关领导,按照“三管三必须”的要求逐项交办到行业主管部门。同时,各乡镇、各部门要明确一名领导具体负责巡查整改工作的督促和协调,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真改快改。
(二)注重实效,彻底整改问题隐患。县安委办要对整改进度定期督查,盯紧盯牢,确保问题彻底整改到位。对已经整改到位的安全隐患,各相关乡镇和部门要明确复查验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采取现场复查的方式,逐一对照验收,复查验收人员要对整改情况签字背书,形成书面整改报告,报告附执法文书、复查验收单、隐患整改前后对比照片等。同时,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和县安委办要采取暗查暗访的形式,对问题隐患是否彻底整改到位进行抽查核实,确保全面彻底整改到位。
(三)举一反三,排查整治同类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