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集中整治阶段,由办公室牵头,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总的要求是:排查要细、整改要实、监督要严、真正透过集中整治,消除安全隐患,强化各科室、单位主体职责,提高全局职工安全意识,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监管。各相关科室、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对在此次整治行动中,整治不及时、措施不到位、工作不作为的,严肃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职责。
1、各科室、单位要查清本科室、单位安全规章制度,安全生产职责制是否落实,查清本单位是否存在重大危险源和重大隐患、认真检查易发生事故的每个部位、做到严密监控重大危险源,发现事故隐患及时进行整改,属全局性工作要及时上报局办公室,由办公室组织整改。
2、各科室、单位要对本部门的重大危险源进行普查、建档登记、落实监控职责和措施,能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整改的要制定整改计划,限期整改。
3、强化重大安全隐患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制定应急预案,并对各科室、单位开展整治行动状况进行检查和督查。
(三)总结阶段,各科室、单位对本部门消除重大安全隐患,强化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进行检查,总结整治行动的经验和教训,整理好有关资料,促进本部门及全局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
四、加强组织领导
一是加强领导,明确职责。为了切实开展好重大安全隐患集中整治工作,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局成立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由于智副书记任组长,孙丕辉和潘学宗任副组长,各科室、单位负责人为组员,具体负责整治行动的监督、指导、协调和调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
二是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各科室、单位要根据此方案,周密部署和安排好整治行动,切实把整治行动抓紧、抓实,抓好,保证各项整治措施落到实处,做到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整改,确保取得较好的整治效果。
三是密切配合,构成合力。各科室、单位要各司其职、相互配合,构成整治行动的合力。不仅仅要积圾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还就应主动配合其他科室做好相关工作、不能互相推委、扯皮、确保整治行动协调一致,稳步推进。
四是加强考核,全面推进。集中整治行动结束后,各科室、单位要进行认真总结,安全隐患整改状况及总结状况将列入局对各科室的年度目标考核。
安全隐患整改方案(十八):
重大安全隐患整改方案
为了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全面整治中、小企业安全生产隐患,促进全街道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根据玉政办发〔2012〕13号《关于做好2012年全县重大安全隐患整改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街道实际,决定对被列为县级重大安全隐患单位的玉环县坎门机械厂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并制定以下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