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管理观念不到位,缺乏紧迫感。
长期以来,由于受计划经济和传统管理思想、方法、手段的影响,我国部分企业对会计工作不够重视,会计基础工作薄弱,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执行不到位,单位负责人行政干预会计工作,内部会计监督流于形式。大多数企业经营管理者对内部控制的理论学习不够,知识掌握不多,认识上还存在差距。另外,不少企业对内部控制的建立和实施重视不足,即使制订了一些相关制度,但基本上为会计管理或财务管理的部门性制度,甚至和业务脱离,和具体实施差距较大。
2.法人治理结构不规范。
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及有效运行,有赖于内部良好的法人治理结构。现代企业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使管理范围增大,管理层次增多,管理职能分解,客观上需要一个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内部控制,以保障所有者、债权人等的合法权益。但是,近年来,国有企业改制以后,虽然形式上也建立了法人治理结构,但远未达到内部权利制衡的效果。很多公司内部董事长、总经理由一人担任;有的国有企业的董事会成员由经理担任,董事会难以发挥监督经理人员的作用。财务会计信息系统的运作受企业经理的直接领导,财务监督被架空。相互制衡的法人治理结构无法建立,内部控制制度不能有效运行,于是“官出数字,数字出官”的现象不可避免。会计信息失真、专权独断、贪污腐败等现象产生,阻碍了企业的发展,影响了经济秩序,是假数字、假报表出笼的重要原因之一。
3.外部监督环境不到位。
内部控制重在执行,有的单位虽然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得较为完善,但由于外部监督环境不到位,内部控制没有得到很好的执行,以至于很多企业出现会计造假行为。如有的单位内部各职能部门都开设银行账户和私设小金库,资金管理严重失控;有的单位甚至发生负责人卷巨额公款外逃的现象。失去了外部监督的权利成了滋生腐败的温床,行政机关、金融系统等等,几乎年年都有蛀虫发生,造成了国有资产大量流失,国家、人民的利益得不到保障。
1.确立“以人为本”的思想,不断推进内部控制制度的创新。
我国企业对内部控制的定位,原来一直是站在基础审计的角度上,如果站在完善公司治理、改善国有企业现状的角度上,对内部控制就有必要从新定位,不能够仅在某些方面进行修补,任何一项规范的制度既要考虑现行条件的限制,同时又要具有一些发展的长远眼光,将内部控制相关规范的制定作为完善公司治理及国有企业改善的重大举措,把对内部控制的定位确定在原有的内部控制定义的基础上并按照目前的条件进行修订,在符合我国国情的基础上迎合国际规范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