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弄虚作假,慵懒推诿,欺骗组织。有的党员干部工作上搞形式主义,做表面文章,欺上瞒下,欺骗组织,欺骗群众;有的不信守服务承诺、廉政承诺,群众投诉多,在个人事项报告、述职述廉等方面弄虚作假;有的党员领导干部对重大事项决策,不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搞独断专行,个人说了算。禁毒部门部分领导在安排部署工作时,善当“二传手”,满足于以会落实工作,缺乏实际工作指导,更不能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导致部分工作虎头蛇尾;有的领导干部工作推诿,不愿作为,更谈不上敢于担当,造成相关联的处、队工作扯皮,打肚皮官司;有的领导善当老好人,搞一团和气,把批评与自我批评搞成表扬与自我表扬;有的党员民警恃才自傲、孤芳自赏;只听好话,不接受批评,老虎屁股摸不得;导致单位缺乏竞争力、向心力、战斗力,有的工作陷入僵局。
产生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的原因
1.主观原因。我们的党员干部放松了对自己的纪律约束和自律,放松了世界观改造,人生观、价值观扭曲。首先是在指导思想上,放弃了自己对党章的遵守,放弃了自己入党誓言和入党的动机和目的,忘记了自己的根本宗旨和为谁服务的义务;其次,在行为和行动中,丧失了共产党员应有的行为规范,不能成为群众的核心和领路人及模范表率。
2.客观原因。由于我们要经受改革开放、市场经济、执政地位、国际外部环境等四种考验,部分党员干部受个人综合素质、能力、认识水平等原因的局限,不能应对和经受住上述考验,产生了精神懈怠,丧失了坚定的理想和信念,接受了共产党人不应有的错误思想观念,面对日新月异和飞速发展的国际国内经济社会现状,没有能力去驾驭和处理复杂多变的经济社会发展矛盾和问题;面对各种利益的诱惑和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的根本性改变,部分党员干部逐渐脱离了人民群众,把自己摆在人民的对立面位置上;面对科学发展带来的国际国内经济政治形势和环境的巨大变化,他们无法拒绝来自负面的消极腐败影响,部分党员丧失了共产党人应当恪守的行为准则,放弃了共产党员的使命和责任,为了个人的目的和利益成为贪污腐败分子,成了党和人民的敌人。
3.组织观念、服务意识淡化。通过深入调研和座谈、讨论、走访、谈话了解到,还有部分党员民警对党的政治纪律概念不清楚,内涵不知道,甚至认为政治纪律和自己没关系,认为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是党员领导干部应当遵守的纪律或者是高级领导干部的事,是否坚持和遵守党的政治纪律与普通党员无关,有的党员干部个性高于党性,甚至有极个别党员干部凌驾于组织之上,独断专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