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个人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荐读】(12)

整改方案2018-08-31李天扬老师

第三,落实“两个责任”,努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机制。

腐败现象之所以滋长蔓延,甚至在一些地方和单位出现系统性、塌方式腐败,与管党治党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党委(党组)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纪委(纪检组)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有非常直接的关系。针对这种情况,中央突出强化“两个责任”,督促各级党委(党组)和纪委(纪检组)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的担子担起来。大力推动纪检体制改革,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推进纪检机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全面落实中央纪委向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充分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加大追责问责的力度,对山西发生塌方式腐败负有责任的省委班子进行了改组性质的调整,严肃处理了湖南衡阳破坏选举案、四川南充拉票贿选案的有关责任人,并将处理的结果向全党公布。

党的十八大以来的反腐败斗争,极大地提振了全党的信心,赢得了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拥护。,国家统计局在22个省区市开展入户调查,结果显示,88.4%的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成效表示很满意或比较满意。许多干部群众说,不反腐败就会亡党亡国,真反腐败才能兴党兴国,现在中央是腐败分子的克星、人民群众的福星,党和国家更加充满希望。

七、从严加强制度建设,着力提高制度治党、依规管党的水平。

加强制度建设,是最可靠、最有效、最持久的治党方式。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积极回应从严治党的现实需要,一手抓制度建设,一手抓制度执行,着力用制度治党、管权、治吏。

第一,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

着眼到建党100周年时建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运行有效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中央先后修订党内法规制定条例,制定出台党内法规备案和解释两个规定,编制实施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第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开展了党的历史上第一次党内法规清理。根据全面从严治党需要,抓紧制定出台一批重要的党内法规,截至目前新制定或修订的党内法规共34件,其中条例5件、规则6件、规定14件、细则9件。在组织制度方面,出台了《党组工作条例》,正在修订地方党委工作条例,起草党内表彰条例;在干部人事制度方面,修订了《干部任用条例》《干部教育条例》,制定出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在规范领导干部工作生活待遇方面,出台了《省部级干部生活待遇的若干规定》、《省部级领导干部秘书管理规定》;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方面,出台了《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以及配套的25项党内法规制度;在反腐倡廉方面,正在修订《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等。在制度建设过程中,坚持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推动党内法规同国家法律有机衔接,确保把党纪党规挺在前头,确保党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确保党内法规制度体系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内在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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