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中央正在全体党员中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着力解决一些党员党的意识淡化问题。为此,各级党组织要在学习教育中,深入开展党费交纳自纠自查工作,解决好党费交纳不规范等为题。同时,履行好主体责任,严格党员教育管理,把咬耳扯袖、红脸出汗体现在日常。做合格党员,党员就不能把自己混同于一般群众,而要从按时足额交纳党费这类“小事情”开始,时时刻刻按照党章党规党纪要求自己,不断强化自己的党性意识、党的观念。
缴纳党费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自觉、按时、足额缴纳党费,是党员必须具备的一个起码条件,是党员对党应尽的一项基本义务,是党员关心党的事业的具体表现。根据县委办、县政府办《中共全椒县委办公室全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基层党组织长期不换届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等四个方案的通知》(全办发[2016]53号)文件要求,为切实做好县统计局党支部党费补缴工作,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加强领导、专人负责
为确保县统计局此项工作顺利完成,确定由县统计局党支部书记陈祥勇负责,由党务干部张慧具体落实各项工作。
二、认真梳理、狠抓落实
由单位财务提供本局在职和退休党员2008年4月至2012年12月的工资表。为了避免期间有晋级、调资等情况,采用每年度年末工资做党费缴纳基准。
1、厘清党员退休时间。局党支部13名党员中有7名退休同志,姚亮荣、雍朝宗、柳启龙、江玉兰4人2008年4月前退休;陈天舜2009年1月退休;李大芬、胡运良分别于2013年、退休,2008年4月至2012年12月执行在职党员党费标准。
2、确定党员个人交纳标准。按照《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组发[2008]3号)的要求,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5%;10000元以上者,交纳2%。经工资单排查,本局党员工资都在3000元以下,均按照月工资的0.5%执行。
3、登记、造册,收缴党费。根据前期梳理,形成县统计局2008年4月-2012年底党费补交登记表,在6月底前完成党员补交党费的收缴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