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积极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
认真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和《“十三五”时期京津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三个重点领域率先突破带动协同发展。
落实好京津冀交通一体化方案,推进京张铁路、京唐城际铁路等项目建设;继续实施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太行山绿化工程,新增10万亩京冀生态水源林,持续治理永定河等跨界河流;研究制定本市产业转移对接合作平台规划建设意见,集中构建“4+N”功能承接平台,引导产业资源更多向具有专业优势的平台集聚。
4.加快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
瞄准新形势下北京产业发展的重大关键问题,科学设计“高精尖”经济结构的实现路径。
坚持高端化、服务化、集聚化、融合化、低碳化的发展方向,推动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
实施《〈中国制造2025〉北京行动纲要》,组织实施新兴产业专项,开展绿色制造技术改造行动,实施“互联网+”行动计划,巩固发展金融、信息、科技服务等优势产业,优化“高精尖”产业空间布局。
5.系统谋划和推动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建设。
贯彻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抓紧研究制定《北京加强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总体方案》和《北京市“十三五”时期加强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建设规划》,进一步明确全国科技创新中心的建设目标、实施步骤和战略要求,围绕知识创新、技术创新、协同创新、开放合作和深化改革等方面提出具体措施。
加强与科技部等国家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争取在顶层设计、重点突破、改革保障等方面获得支持,实现上下联动,统筹推动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建设。
系统推进京津冀协同创新共同体建设,聚焦区域重点、整合项目资源,加快协同创新试点建设,在石家庄、滨海新区等地共建创新平台,实施协同创新工程。
6.切实推动全国文化中心建设。
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广泛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和公共文明引导行动,推进全民阅读,不断提高市民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