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不执行党的决定,不服从组织分配,不能积极完成党的任务。
不合格党员行为的表现
例如:对党的决定执行不力,党的决定触犯到个人利益时,跑关系,讲情面;参与党内活动重形式、轻效果,敷衍了事;不服从党组织分配工作的;不按党的组织原则办事,不按程序向上级反映情况和问题,煽动或参与非正常上访和越级上访;评选先进、优秀等荣誉时,有时倾向于个人好恶,不够公平公正。
6、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
不合格党员行为的表现
例如:不按规定参加组织生活;以一些理由推脱、不参与支部“三会一课”;不能用党建信息平台严肃党的组织生活,在党建信息平台作出的承诺缺乏可操作性,践诺回应承诺程度不够;党建信息平台“三会一课”记录不真实,对于不参加组织活动的党员仍然以“参与者”的身份记录。
7、做不到批评和自我批评
不合格党员行为的表现
例如:在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上不能够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民主生活会上走形式,只说成绩不说不问题,会上不说,背地里乱说;将组织生活视为完成任务,草草了事,组织生活上不谈与组织有关的话题,将组织生活开成工作会,甚至聊天会,为了考核不扣分,在党建信息平台内做假记录;应用党建信息平台党员互评时,互相不提批评性意见;不能经常反思自己的问题,工作上出现差错总是找客观理由,没有从自身找不足。
8、不能按期交纳党费
不合格党员行为的表现
例如:不按照党章规定按时足额缴纳党费;离退休、调研员、长期不在岗的党员连续六个月不缴纳党费;缴纳党费后向党组织要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