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逐级建立突出问题整改台账和清单。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要建立本级党组织突出问题整改台账(党委、党总支、党支部突出问题整改台账上报片区教育督导办备案,党委或党总支负责下属党组织突出问题整改台账收集汇总备查,处级单位党组织突出问题整改台账还要报区委组织部备案),全体党员要建立个人问题整改清单。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的个人整改清单由所在党委(党总支)收集汇总,其余党员个人整改清单由所在支部收集汇总。
(三)及时动态更新问题整改台账和清单。整改台帐要随着学习教育的不断深入定期补充、更新和完善。处级单位整改台账于5月26日前,经主要领导审阅后报区委组织部和区督导三组,委管单位整改台账(电子件)于5月26日前经党组织负责人审阅后报片区教育督导办,片区教育督导办收集后报区督导三组。从6月开始,每月30日前,将更新后的整改台账上报备案。联系人:雷朝权,联系电话:13368339397,邮箱:cq313456@163.com。党员个人整改清单也要及时更新。
二、抓好整改落实,做到办一件成一件
(一)全力自办。各级党组织要针对查找出的突出问题,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提出整改路线图,明确整改职责,并将整改事项逐一分解,落实到人头,做到件件有人抓。推行整改销号制度,各级党组织整改单项任务办结后,撰写简要整改说明(说明整改措施,整改经过,整改成效),上报销号。全体党员也要针对查找出的突出问题,提出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做到件件落实。
(二)协调交办。对不属于本级党组织职责范围,或本级党组织不能单独解决、需与其他单位协调解决的,由各党组织指定专人负责梳理,经主要负责同志审核后,报上级党组织协调办理。
三、抓好整改反馈或公示,自觉接受监督
(一)及时反馈。对有明确反映人的整改事项,要在7个工作日内将办理情况回复给诉求人。无明确诉求人的问题,要在7个工作日内通过本单位的网站、微博、公开栏等公开渠道予以公布。
(二)进行公示。对无明确反映人的整改事项,各级党组织要适时召开情况通报会,由主要负责同志通报整改落实情况,并通过网站、政务公开栏、服务窗口等,公示整改措施、整改效果。党员个人整改情况原则上要在所在支部公示。
两学一做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