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贯彻落实情况效能监察实施方案
作者:樊光中
围绕“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效能监察,具体监察实施方案如下:
一、监察对象
围绕“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贯彻落实情况相关的“三重一大”决策流程。
二、效能监察目的
通过对公司“三重一大”决策流程全过程效能监察,实现三个方面的管理目的:
1、健全、完善与改进公司“三重一大”决策流程制度,推进决策流程化、标准化;
2、促进公司“三重一大”决策严格遵循集体决策原则,形成群众参与、专家咨询和集体决策相结合的决策机制;
3、提高科学决策水平,实现公司各项改革发展指标。
三、效能监察总体思路
在公司效能监察领导小组领导下,由效能监察工作小组具体实施,上下密切配合,按效能监察工作流程、效能监察“四性检查与评价模型”方法,对公司“三重一大”决策流程进行全面效能监察,提高科学决策水平,实现公司各项改革发展指标,充分发挥效能监察对管理的再管理、再监督作用。
四、计划实施时间
立项时间:3月25日,终结时间:9月30日,监察建议整改落实时间:9月30日——10月30日,
五、决策样本抽样覆盖时间范围
2013年1月1日——8月30日。
六、监察依据
1、《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中办发[2010]第17号)。
2、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贯彻实施办法、决策流程。
2、公司2013年、生产经营与管理改革责任书。
3、公司效能监察体系文件。
4、国家法律、法规、廉洁从业各项规定要求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