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典型案例,受警醒学榜样。通过反面典型警示,有助于党员、干部防微杜渐拒腐防变。党员、干部要自觉参加现场警示教育,吸教训、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加强主观世界改造,主动在思想上划出红线、在行动上明确底线。
学习严守党章党规规范党员日常言行心得体会二
自《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新修订颁布以来,新津县检察院结合工作实际,精心部署,统一安排,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教育活动,为执纪监督打下扎实的思想基础和行动基础。
一、领导带头组织学,认真抓好学习贯彻工作部署。院党组带头学习两部党内重要法规,领会精神,掌握要点,研究部署学习贯彻措施,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从严治检的政治责任。一是院党组率先学。2015年12月27日,召开党组会专题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由纪检组长胡梅对关键条例、重要节点进行详细解读。会议要求充分认识《准则》和《条例》两项法规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切实抓好贯彻落实。张鸿林检察长强调要坚持问题导向,纪检监察对照两项法规,围绕检察工作、队伍管理、干警日常表现等情况,全面梳理目前党员干部党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针对性的整改和警示教育,真正落实抓早抓小,确保把党规党纪落到实处,真正把纪律挺起来、立起来、严起来。二是对学习贯彻及时作出安排部署。2015年12月28日下发《关于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学习讨论通知》,要求充分认识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的重要意义,切实抓好学习教育,强调全面把握《准则》和《条例》基本精神,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要求切实抓好《准则》和《条例》的贯彻实施,坚决严肃查处违反党纪行为。三是2016年4月20日召开党组中心组(扩大)两个法规专题学习会,结合全市检察机关正在开展的作风巡察整改对照学习。要求全体党员干部将学习《准则》和《条例》作为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一项重要内容,要与落实“两个责任”、“两学一做”教育、作风巡察整改工作相结合,对照《准则》和《条例》认真查摆自身存在的“不严不实”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进一步牢固树立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意识。
二、纪检监察干部重点学,提高监督执纪问责水平。纪检监察干部将全面解读、准确把握、带头遵守、正确运用《准则》和《条例》作为基本功,并以此为契机,提高执纪监督的职业素质和能力水平。一是纪检监察室组织专题学习。11月29日,纪检监察组织党员干部进行集体学习,原原本本、逐条逐句学习领会,并结合当前检察系统查处的典型案例,条款合理运用,本单位党员干部日常表现进行讨论,既强化党规党纪意识,又注重执纪监督能力的提高。大家表示,《准则》和《条例》是党组织和党员的行为规范和指引,是管党治党的重要基础性法规,纪检监察干部要熟练掌握、带头学习、带头遵守,坚定党的理想信念宗旨、弘扬传统美德,廉洁自律,增强组织性、纪律性,使守纪律、讲规矩内化为自觉意识和行动,切实做到心中有纪,敬畏纪律,手握戒尺,行有所止,举有所虑。要在今后对党员干部案件审查工作中,掌握好党纪党规标准,依纪依规查办违纪案件。二是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参加市检察院理论考试、全县专题培训。以会代训,用半天时间集中学习,邀请专家解读法规重点内容,讲解新形势下如何做好纪检监察工作。培训期间,分组召开座谈会交流畅谈学习体会,一致认为《准则》和《条例》不仅是修身律己的镜子、戒尺,也是监督执纪的准绳、武器,表示纪检监察干部学习《准则》和《条例》的标准要更高,要求要更严,真正做到学思践悟,举一反三。三是纪检监察干部结合工作实际深入学习。牢记各项规定,做到学深悟透,带头在廉洁自律上要求高标准、在严守党纪上严守违纪底线,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做到学以致用,在实践中坚持从严执纪、敢于硬碰硬、敢于担当,既严格严肃,又客观公正,坚决维护党章党规党纪的严肃性和权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