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农村宅基地转让政策,宝鸡市宅基地出售买卖政策细则(2)

政策改革2018-07-09王华老师

(四)乡(镇)或辖区国土资源管理所受理宅基地申请后,应在十五个工作日之内实地审查申请是否符合条件,拟用地是否符合规划,写出现场勘察意见,并按照当年度分配下达的宅基地用地指标,依据先急后缓的原则,初步确定建房对象,经乡(镇)人民政府签署意见后,上报县(区)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审核;

(五)县(区)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接受申请后应在二十个工作日完成审核,并上报县(区)人民政府批准,县(区)人民政府不予同意或批准的,应当作出书面决定,并告知申请人不予同意或批准的理由;

(六)批复下达后,应将县(区)人民政府审批结果在申请人所在村级进行公告,公告期应不少于五天。

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应尽量利用村内空闲地和未利用土地,涉及农用地的,应当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5、收费

各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在农村宅基地管理监督过程中,除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土地登记证书工本费外,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宝鸡市哪里有出租宅基地?

通过在土流网土地市场上搜索发现宝鸡眉县有1300平宅基地出租。院子里只盖了五间门面平房,后面地方很大,可以长租60年或买断,地址在宝鸡眉县金渠镇小学对面,现整体转让,价格为1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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