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加强住房公积金省内异地委托贷款管理
已与娄底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签订异地委托贷款合作协议的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缴存职工,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缴存职工夫妻双方有任何一人户口或工作在购房地则可以到购房地所属管理部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时,除了要提供与本市职工相同的申请资料外,还应当提供由缴存地管理核心出具的《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及贷款情况证明》和职工单位出具的该职工的工资收入证明,且必须以所购住房作抵押。
三、严格操作规程,加强和改进服务工作
自觉遵守住房公积金业务操作规程,强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三级审批工作流程,防范信贷风险。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住房公积金服务工作,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范围,建立归集工作长效管理机制,维护缴存职工合法权益,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作用。
四、其它要求
凡以前规定与本通知不相符的,按本通知执行,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本通知执行之日前已签约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按原约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