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社保缴费基数怎么算(2)

政策改革2018-12-26李天扬老师

3、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每年公布缴费基数的上、下限。职工工资收入超过上限部分,不计入个人缴费基数;职工工资收入低于下限的,按照下限确定职工个人缴费基数。用人单位应按职工实际工资收入申报其缴费基数,对申报的缴费基数高于上限或低于下限标准的,由经办机构在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确定后统一调整。

南京社保缴纳比例及基数

社保缴纳比例

养老保险:单位20%,个人8%

医疗保险:单位9%,个人2%+大病保险10元

失业保险:从2013年8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失业保险缴费比例统一从3%下降为2%,其中用人单位应缴纳的失业保险缴费比例从2%下降为1.5%,个人应缴纳的失业保险缴费比例从1%下降为0.5%。

工伤保险:单位0.5%,个人不缴费

生育保险:单位0.8%,个人不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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