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社会保险费改由地税机关统一征收(2)

政策改革2018-12-15王新老师

通知同时规定,用人单位应于每月15日前向地方税务机关自行申报、足额缴纳单位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代扣代缴的单位职工应缴社会保险费,也就是说,以后用人单位每月缴税的同时,顺便就可把社会保险费缴了。其他以个人名义参保或者续保人员,依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的应缴费额,向地方税务机关一年申报一次缴费数额,可选择按月、季、半年或一年一次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缴费方式,并在选择确定的缴费期内按时申报、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今年,省地税局顺利完成税收征管体制改革工作,在改革过程中全省地税系统不断创新举措,推出硬措施,打出组合拳,稳步推行税收便利化改革,以纳税人自主申报和税务机关优化服务为基础,推进建立平等、互信、合作、共赢的新型税收征纳关系。由地税部门征收社会保险费后,可以对税收和社会保险费实行税费统征统管,依托现有的办税途径和平台,为缴费人提供高效、便捷的缴费服务,极大方便缴费人。

——网络申报缴费覆盖全省。用人单位及缴费个人可以登录河南省地方税务局网站,选择“网上办税”栏目,即可足不出户办理相关业务。河南地税是全国“金税三期优化版”试点单位之一。金税三期工程是一项技术创新和征管变革高度融合的税收现代化工程,已建立国家税务总局与省、市、县四级计算机网络。金税三期系统包含征缴社会保险费功能,全国其他省市已经开始使用且运行平稳。

——征缴方式更加多元。针对社会保险费缴费群体,地税部门除提供网络申报缴费之外,还提供办税服务厅、自助办税终端、银行代扣代缴等多元化征缴途径和方式,这些相关业务均可实现省域通办。也就是说我省任一企业、任一个人,可在任一地点完成缴费义务。

——征收服务优质规范。全国税务系统已全面实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统一规范工作流程,实现了优化办税服务,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地税部门已推出“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预约服务、延时服务、提醒服务、12366纳税服务热线”等多项服务措施,能满足纳税人不同需求。我省地税部门为更好地服务缴费人,还全国首创性地编写了《社会保险费征管服务规范》(1.0版),为税务干部依法依规履行征管和服务职责提供严格规范的行为遵循。

——征收机构覆盖全省。目前全省地税系统有遍布城乡的征收机构,布点与设置科学合理,办税服务厅征管条件完善,利用现有人力、物力,能够为社会保险费征缴提供专业化的优质服务。地税部门将利用现有的征管队伍、征收系统、办税设施、服务规范等税收征管资源,最大限度实现社会保险费依法征缴和稳定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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