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教师职称改革方案最新消息,吉林教师职称评定条件【细则】

政策改革2018-08-18李一老师

前不久,人社部和教育部召开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部署电视电话会议,在全国全面推行了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我省作为全国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省份,从2009年在松原市试点先行开始,利用3年多时间取得了良好经验,为全省顺利完成“扩面改革”奠定了重要基础。我省改革经验在国家会上得到推广。近日,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在介绍此次改革进展情况时透露,我省共推改学校6700余家,参改教师32万余人。

采取“六分评”方式

划区域对省、市、县分层评审

为合理解决人岗供需矛盾,按照“向优质示范校、重点改革校和乡镇一线校倾斜”原则,我省重新调整了中小学校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适度提了升高、中级岗位比例,消除了县乡差距。

按照不同管理方式,采取学校单核或“打包”统筹方法,将年度评聘岗位数额控制在空岗数额的50%以内,确保了改革的持续性。

此次改革建立运行“差推等评”机制,采取学校差额推荐、各级评委会等额评议的方式。同时,重点采取“六分评”方式,即划区域对省、市、县分层评审;划学段对高中、初中、小学分级评审;划学科对文、理专业分科评审;划岗位对行政和一线分岗评审;划系列对正常岗位和特设岗位分类评审;划年限对改革过程中已退未评或年度将退教师分型评审。

择优选聘高级教师

到县乡基层一线薄弱学校任职

我省对推荐正高级教师指标进行了科学划分,确定小学、初中、高中推荐比例分别为1:4:5,保证一线教师推荐比例达到70%以上,对县、乡实行公推直报、指标单列。在此基础上,探索运行答辩考核、专家共议和现场公布结果“三结合”评审机制。

此次改革,我省探索施行了特设岗位教师评聘机制,采取岗位专设、职务特聘、待遇先兑、关系不动的方式,择优选聘6名正高级和146名高级特设岗位教师到县乡基层一线的薄弱学校任职,促进了优秀教师校际交流,推动了城乡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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