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大学生创业贷款优惠政策及其申请要求,申请流程与条件(2)

政策改革2018-07-12王新老师

同时,大学生创业园(基地)每孵化毕业(出园)1户大学生(毕业5年以内)创业企业,并存活1年以上,吉林省将根据毕业企业规模和带动就业人数情况,对大学生创业园(基地)给予一次性岗位培训资金补助。补贴标准根据毕业企业规模,按每带动1人就业给予3000元的标准予以资金补助。

毕业2年内回户籍所在地创业 给予3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

对高校毕业生毕业2年内回户籍所在县(市、区)自主创业(以工商部门注册登记时间为准),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依法纳税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3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所创办企业具有省级以上专利的,给予1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对毕业2年以内符合规定的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可在创业地按规定申请最高额度不超过15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扶持,并享受财政贴息,其中超出国家规定额度部分的贷款由当地就业专项资金予以贴息。

省内各城市放开落户限制简化有关手续

此外,全省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消除高校毕业生在不同地区、不同类型单位之间流动就业的制度性障碍。省内各城市要放开对吸收高校毕业生落户的限制,简化有关手续,应届高校毕业生凭《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或劳动(聘用)合同办理落户手续;非应届高校毕业生凭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和《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办理落户手续。高校毕业生到小型微型企业就业或自主创业的,其档案可由当地市、县一级的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免费保管。办理高校毕业生档案转递手续时,转正定级表、调整改派手续不再作为接收审核档案的必备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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