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渔业油价补贴政策调整实施方案解读(2)

政策改革2018-07-01才子老师

二、目标任务

通过渔业油价补贴政策调整,力争到2019年,我省国内海洋捕捞渔船数和功率数进一步压减,渔港防灾减灾能力进一步提高,渔港、渔船、渔民等综合安全管控体系日趋完善,渔业信息化总体水平全面提升。

主要目标:

——以度渔业油价补贴资金清算数为基数,从2015年度开始渔业生产成本补贴资金按照农业部制定的标准进行发放,对大中型海洋捕捞渔船生产成本补贴资金实行逐年递减。

——以度全省海洋捕捞渔船总功率数为基数,2015年—2019年海洋捕捞渔船及功率指标压减3291艘、22.61万千瓦以上,一部分渔民转产退出海洋捕捞业。

——淘汰老旧渔船更新建造海洋捕捞渔船2303艘以上。

——加强渔港和避风锚地建设,升级改造20个渔港、20个避风锚地,完善渔港设施,增加有效港池避风面积,增强渔港防灾减灾能力,提高渔港综合服务能力。

——配备和整合我省海洋渔船通导与安全装备、渔港动态管理系统,建立“省部联动、上下贯通、指挥有力、高效协作”的渔政信息化网络和渔船监控网络,全面提升我省渔船动态监管能力和渔业安全管理信息化水平。

三、主要内容

以各市、县(区)度渔业油价补贴资金为基数,20%中央统筹资金和不高于10%省级统筹资金的部分,通过专项转移支付下达;其余资金采取因素法切块分配,通过一般性转移支付下达市、县(区)。

(一)中央统筹资金。主要用于标准化渔船更新改造、海洋捕捞渔民减船转产、渔港航标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包括沿海渔港标准化升级改造和整治维护、内陆渔港标准化升级改造和整治维护、避风锚地标准化升级改造和整治维护、渔港动态管理系统和渔用航标维修与养护)、海洋渔船通导与安全装备建设(包括海洋渔船通导与安全装备配备及升级改造、岸台基站建设与升级运维、渔船动态监控管理系统及数据中心建设)、深水抗风浪养殖网箱、人工渔礁建设和其他项目(包括渔网具标准化、内陆渔船更新改造和渔业装备设施建设)。每年根据农业部确定的支持重点和方向,由省海洋与渔业厅布置各市、县(区)申报项目,市、县(区)渔业、财政部门联合向省海洋与渔业厅、省财政厅申报。省海洋与渔业厅、省财政厅根据农业部的要求和全省渔业发展规划,综合平衡筛选后再向农业部、财政部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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