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内出台(2)

政策改革2018-06-23李天扬老师

此外,记者还发现,国内消费者对国外的保健食品比较青睐。根据报告显示,国内40.98%消费者更偏爱国外保健食品。2013年美国FDA发言人坦言,在膳食补充剂领域有70%的企业存在违规行为。美国纽约州当局的抽样检查中,有超过80%的膳食补充剂涉嫌虚假宣传或存在潜在危害。但是由于对境外产品、生产企业以及市场监管情况更加缺乏有效的信息了解和反馈渠道,消费风险难控,跨境维权更难。

中消协副秘书长栗元广呼吁,政府相关部门进一步明确和完善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明确保健食品以及其他各类声称保健功效产品的监管定位和职责,加大执法力度。

“去年新食品安全法出台后,保健食品概念出现在法律当中,由此其法律地位被明确。实行双轨制(指注册与备案相结合)是行政管理上的巨大进步,利好企业发展。”王大宏表示,在接下来具体实施过程中,还需要政府及学术机构共同推进技术管理的进步,如规定哪些原料可以使用及用量多少等,以实现技术管理的科学性及先进性,这将对规范和管理保健食品市场起到积极促进作用。

同时,中消协建议,我国应全面加强消费教育,普及相关知识,政府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监管,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查处保健食品市场存在的质量低劣、假冒伪劣、虚假宣传等涉嫌违法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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