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各类中小学校校(园)长、特殊教育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培训学分结构要求指南另行制定,学分制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各类中小学教研员、教师培训机构的在职专任教师培训学分制管理办法可参照本办法执行,具体管理细则另行制定。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自2016年9月1日起实施。
政策改革2018-06-23李一老师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各类中小学校校(园)长、特殊教育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培训学分结构要求指南另行制定,学分制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各类中小学教研员、教师培训机构的在职专任教师培训学分制管理办法可参照本办法执行,具体管理细则另行制定。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自2016年9月1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