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金免交
房屋分配照顾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考虑到残疾人、老年人出行方面的实际困难,明确在分配入住时行动不便的残疾人、老年人等优先分配出入方便、楼层较低的公共租赁住房。
对于符合条件的无收入或者低收入的孤寡老人,免交租金。
公租房信息全程接受社会监督
《保障办法》还规定要主动公开公租房的建设计划、分配政策、分配对象、退出情况等信息,全程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公共租赁住房各项工作公开透明运行。与此同时,明确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工作中知悉的公民个人信息,除按照规定公开外,应当予以保密。
鼓励用人单位参与公租房建设
《保障办法》还提出鼓励用人单位等社会力量投资公租房,增设专章,并对其投资方式、土地供应方式、支持政策、供应对象、租金标准、运营管理等进行了具体规范,引导、发挥民间资本的强大作用。
据悉,广州拟鼓励用人单位等社会力量通过直接投资、间接投资、参股、委托代建等方式参与公租房建设、运营和管理。用人单位投资的公租房,原则上向本单位无房职工供应,具体的准入条件和分配方案由用人单位制订,经工会或职代会同意后,报送所在区住房保障部门留存后实施;有剩余房源的,可向其他符合公租房保障条件的对象供应。而其他社会力量投资的公租房,主要向公租房轮候对象供应,具体的分配方案由公租房的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确定,报送所在区住房保障部门留存后实施。而且,社会力量投资的公租房,租金标准应当低于同期、同区域、同类型普通商品住宅的市场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