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大学生创业优惠政策汇总(2)

政策改革2018-08-25王华老师

江西:高校学生休学创业最多可保留7年学籍,财政每年注入1000万元资金充实青年创业就业基金,每年重点支持1000名大学生返乡创业。

天津:对高校毕业生、留学回国人员注册资本50万元以下的公司可零首付注册,开辟“绿色通道”支持自主创业。

浙江杭州:大学生创业项目申请无偿创业资助的,资助金额的额度从原来的最高10万元提高到20万元;“实行房租补贴机制”——大学生创业园所在城区政府为入园企业提供两年50平方米的免费用房,对在创业园外租房用于创业的,由纳税地财政在两年内按标准给予房租补贴,补贴标准为第一年补贴1元/平方米·天、第二年补贴0.5元/平方米·天(实际租用面积超过100平方米的,按100平方米计算;房租补贴超过实际租房费用的,按实际租房费用补贴)。

重庆:半年以上未就业有固定户口的大学毕业生可在其户口所在地居委会登记,申请3000-4000元人民币的银行抵押和担保贷款;自谋职业的毕业生,根据本人意愿,可将户口和人事档案暂存就读学校2年或由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存管2年,存管期间免收档案管理费。

四川:大学生创业可享有万元创业补贴、创业培训补贴和在校大学生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等福利。

福建:2014—2017年,引领3万名大学生实现创业,在全省各地和高校扶持建设50个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园)。每年为1000名创业大学生提供孵化服务,评选资助一批优质大学生创业项目。

江苏南京:河西金融集聚区的专项资金将由每年6000万元,扩充至每年1亿元。建邺区财政将每年安排3000万元,设立专项扶持资金,用于扶持大学生创业小额担保贷款贴息等,凡在建邺区工商登记注册的初始创业大学生,按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创业补贴。凡经市级验收评定为“大学生创业园”的,给予30万元的一次性建园奖励补贴。

陕西:高校毕业生可接受SYB模块培训(“创办你的企业”),培训合格后6个月内成功开业且在开业后6个月内提供不少于3次后续跟踪指导服务、开业单位(企业)正常经营的,再按800元/人对创业培训机构给予补贴;每人每年可享受一次;组织相关专家对创业项目进行论证,提供开业过程中的信息咨询,指导办理工商、税务注册登记手续;个人自主创业且符合申请小额担保贷款条件的,可申请不超过10万元的贷款扶持;合伙经营或组织起来就业的,可申请不超过50万元的贷款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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