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解读(3)

政策改革2018-08-25王新老师

企业开展岗前培训前,需将培训计划大纲、培训人员花名册及《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等材料报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培训后根据劳动者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情况,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职业培训补贴。申请材料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后,财政部门按规定将补贴资金直接拨入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企业申请职业培训补贴应附:培训人员花名册、培训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职业培训合格证书等凭证材料。

4.高校毕业生从企业到机关事业单位就业后工龄如何计算?

高校毕业生从企业、社会团体到机关事业单位就业的,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合并为连续工龄。

5.高校毕业生到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就业可否在当地落户?

对各类企业招用非本地户籍的普通高校专科以上毕业生,各地应取消落户限制。

6.高校毕业生人事档案如何接转?

高校毕业生到具有档案管理权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就业的,由单位直接接收、管理档案。到无档案管理权限的单位(私营企业、外资企业等)就业的,可由各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负责提供档案管理等人事代理服务。高校毕业生离校时没有就业的,档案可由学校统一发回原户籍所在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保管。档案不允许个人保存。

7.什么是人事代理?

人事代理指是指县级以上政府人社部门所属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接受用人单位或者人才个人的委托,依法代理有关人事业务,如:档案管理、转正定级、职称评定、出具政审证明材料等。

8.高校毕业生怎样办理人事代理?

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与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后,由单位持就业协议书、毕业生推荐表到其委托人事代理的人才服务机构办理毕业生人事代理手续。

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毕业后持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到原籍所在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办理毕业生人事代理手续。

9.高校毕业生如何与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用人单位(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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