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事业单位工资改革最新消息(标准表)(2)

政策改革2018-08-18王新老师

国务院《决定》第六条中明确规定:“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单独建账,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分别管理使用”。改革之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基本制度模式和基本规则是和企业统一、一致的,但基金单独统筹,不和企业的养老保险基金混用。

这样规定,一方面是考虑到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工资的供款渠道是明确的,主要是财政资金的供给,所以各级财政还是要负重要责任。另一方面,是考虑到机关事业单位的抚养比(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的比例)比企业高,现在企业的抚养比大致是3:1,而事业单位抚养比就高得多,我印象中大概是2.5:1,机关更高,大概是2:1。考虑到抚养比的不平衡,更不应该和企业养老保险基金混用。

所以,落实国务院《决定》,就不会出现改革之后“吃”企业结存基金的情况,大家不必担心。

“代际赡养”模式消解资金压力

养老金并轨后公务员过去工作年限将视同缴费年限,专家认为财政短期内将承受巨大变化,这么多钱将怎么筹措?另外,公务员养老保险并入社保之后,养老基金盘子越来越大,养老基金投资运营有什么新举措?

胡晓义:机关事业单位现在在职职工3000多万人,退休人员1500多万。改革后,既要为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缴费筹资,又要保证已经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资金的需求量确实很大。

这个问题怎么解决?实际通过多年改革已经摸索了可行的路径,就是把集中的问题分散来处理,用时间的推移来逐步解决这个问题。

如果要同时筹措1500多万人的养老保险基金,还要筹措单位缴费、个人缴费,都积累起来,显然这两块相加,负担非常重。实际上,现在养老保险的基本制度模式是现收现付,部分积累,主要是代际赡养的模式,工作的一代缴费来供养已经退休的一代。所以实际上不完全是看上去那样同时筹措两笔巨额资金,而是可以做财务上的转化。

当然,随着老龄化程度的加剧,将来的负担会越来越重,这需要做长期的制度安排。但就现实财政能力而言,我们完全可以安排好现在的在职职工缴费和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目前,财务安排上不存在问题。

关于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运营,正是要长期谋划的一个政策重点。要解决老龄化高峰期的财务平衡问题,需要采取多种措施,一个重要选项就是要进行结存基金的投资运营,实现保值增值。这个问题已列入养老保险顶层设计的总体方案中,有可能尽早提出一个具体方案,供中央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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