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乡村教师补贴标准,达州市乡村教师工资待遇和补助计划(2)

政策改革2018-07-26王华老师

  (二)补助标准。宣汉县、万源市最低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400元(省财政按每人每月220元给予定额补助),其他县(区)最低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200元。鼓励有条件的地方自筹资金,提高补助标准。各地应根据教师工作、生活条件的艰苦程度等因素,合理分设档次和具体标准,重点向村小和教学点倾斜、向条

件艰苦地区倾斜,不吃大锅饭、不搞平均主义,充分发挥政策吸引优秀教师到乡村学校(教学点)任教的作用。

  (三)补助时间。从1月1日起实施。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地方政府是落实农村教师生活补助的责任主体。各地要高度重视,足额落实经费预算,稳步推进农村教师生活补助工作。县级教育、财政部门负责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办法,报同级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将实施办法报市级教育、财政部门。

  (二)加强监督管理。补助资金要按时直接发放到教师个人工资账户,实行实名制管理,防止虚报、冒领、套取补助资金。各地要及时研究和妥善处理政策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平衡实施。要建立问责制度,健全监督检查机制,定期进行督导,对实施情况进行全过程监督。

  (三)坚持阳光操作。各地要主动、及时对农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实施情况进行公开公示,保证各个环节公开透明、阳光运行。要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广泛接受教师和社会监督。

  (四)完善配套措施。各地要加大农村教师培训力度,将农村教师培训学习、对口帮扶等措施规范化、制度化。建立农村教师招聘补充机制和县域内教师定期轮岗交流等制度。研究完善教师职称评定和职务晋升向农村学校和教学点倾斜的政策措施,落实教师职称评定和职务晋升时要求有农村学校任教经历的规定。

  (五)加大政策宣传。各地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采用多种形式,积极主动宣传政策,吸引更多优秀教师到农村学校任教,让更多的人关注农村教育、关心农村教师,努力营造全社会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同时,要做好政策解读和教职员工思想政治工作,把教职员工思想认识统一到文件政策上来,推动政策顺利实施,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确保教育系统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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