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岁以上高龄养老金每人每月增加120元
陕西省在2015年基本养老金调整中,对194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69岁及以下),每人每月增加76元。为体现对高龄(70岁以上)退休人员的照顾,在定额调整76元的基础上,对1940年1月1日至1944年12月31日出生的(74岁至70岁),再增加14元,达到每人每月90元;对1935年1月1日至1939年12月31日出生的(79岁至75岁),再增加29元达到每人每月105元;对1934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的(80岁及以上),再增加44元达到每人每月120元。
调整数额与缴费年限、养老金基数挂钩
在挂钩调整中,与退休人员的缴费年限及养老金水平挂钩。按缴费和视同缴费年限长短进行调整,每满1年每人每月增加3元,让缴费年限长的退休人员多得养老金,体现了多工作、多缴费、退休后多领养老金的激励机制;以本人调整前按月领取的基本养老金为基数,增加2%,进一步体现了多缴多得的参保缴费激励机制。
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养老金不足平均水平的需补足
2015年基本养老金调整后,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基本养老金水平(不含生活困难补助)仍低于所在市(行业单位按全省)调整后的基本养老金月人均水平的,补足到这一水平。这一规定体现了对基本养老金偏低的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的照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