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否做到真正节支?
直接节支率7.88%,省本级节支率11.07%,加上间接和潜在支出,综合测算节支率更高
记者了解到,已批复方案的29个省份,共有参改公务人员821.22万人;改革前公车总数170.26万辆,取消77.58万辆,压减45.57%;共需安置司勤人员58.48万人。平均节支率7.88%,其中省本级平均达11.07%,均高于7%的预期目标。
该负责人解读说,车改前,账面上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只是“冰山一角”,公车实际费用往往在各种专项经费中列支,车改节约的就是账面上看不见的“沉没成本”。另外,如果综合测算司勤人员养老、医疗、办公用房等费用支出,车改实际节支率还将有较大提高。
中央车改办负责人认为,车改的节约是“制度性节约”,通过改革公务出行方式,从制度上确保公车真正用于公务,切实防止公车私用。“实现的是真正的节约、根本上的节约,且越到地方越明显”。
车改后公务出行受影响吗?
地方各级均保留一定数量调研用车,执法执勤用车向基层一线倾斜,建立集中管理平台提高使用效率
车改后会不会没车下乡了?不少人有这个担心。对此,中央车改办负责人介绍,这也是在推动地方车改过程中,决策层特别重视的问题。中央车改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跟每个省份一对一交流,关注特殊省情、市情、县情,制定下发的《关于地方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制定与报送有关事项的通知》中明确,车改后,地方各级可保留一定数量的调研车辆,用于保障各级领导干部下基层调研及深入一线开展工作、处置突发事件。特别要求保留车辆尽可能多配备到基层和一线,允许边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山区县和乡镇,在全省整体节支率满足要求的前提下,适当多保留调研专用车辆。
该负责人介绍,为体现向基层执法一线倾斜的原则,《通知》也明确,执法执勤用车原则上按省级不超过30%、地市级不超过50%、县区及以下不超过60%保留。实际工作中,一些地方原有车辆配备管理严格,如2011年专项治理中严格落实中央精神,或先期已进行车改压缩了车辆,或执法执勤涉及交通条件复杂等情况,保留比例可适当放宽,按省级不超过40%、地市级不超过60%、县区及以下不超过70%的标准执行。直辖市执法执勤任务较重,按市级50%—60%,区(县)及以下60%—70%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