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商洛市公车改革方案,商洛市公务用车改革补贴标准
商洛市公车改革方案获省车改办批准,自7月1日起开始实施。车改后,商洛市将取消一般公务用车,全市涉改车辆共2417辆,涉改人数18942人。这一制度的推行对公务员出行又会带来什么变化?市民又是如何看待的?
商洛车改涉改人数近2万人
《商洛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规定,本次车改参改机构为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参改人员为在编在岗的厅级及以下工作人员,其他事业编制人员暂不在本次车改的人员范围内。在参改车辆方面,取消一般公务用车,保留必要的机要通信、应急、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符合规定的一线执法执勤岗位车辆及其他车辆。
《方案》规定,商洛市保留公务用车385辆(不包括执法执勤用车),其中市本级111辆,县(区)本级共176辆(商州区26辆,其余各县均为25辆),镇(办)98辆。所有取消车辆中的黄标车全部报废处理,其他车辆通过公开拍卖等方式公开处置。
据了解,初步测算,商洛市参与车改涉改人数18942人,涉改车辆2417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280辆,执法执勤车辆1137辆。车改后全市保留公务用车1146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85辆,执法执勤用车761辆。
每月车补500元到1560元
《方案》规定,商洛车补标准执行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交通补贴130%的标准。除由财政统筹中央标准的10%作为部门内部下乡、出差不均衡的补助之外,商洛市公务交通补贴层级划分为十一类,全市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每月最高1560元、最低500元。据介绍,为保障车改后市级机关单位的公务出行,商洛市及时成立了商洛市交投汽车运营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保障市级党政机关各部门各单位的工作用车。
7月2日,商洛市公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介绍,商洛市公车改革涉改车辆共2417辆,涉及人数18942人。目前,所有参改单位公务车辆全部封存,正在组织移交或作处理,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各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