婺城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制度改革如何?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是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是新时期全面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需要。本文旨在分析和探讨目前我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中岗位设置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关建议,以供参考。
一、我区实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制度的主要成效
我区于2010年开始实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制度。目前为止共有事业单位203家(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完成岗位设置195家,基本实现岗位设置制度的全覆盖。各单位根据社会功能、职责任务、工作性质、人员结构以及事业发展需要等因素,以及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员额为主要依据,综合确定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的问题和三种岗位结构比例,有效解决了公职人员“吃空饷”和超编用人、编外用人等问题。通过近几年的发展,实现了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为进一步推进我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认识不到位,良性的竞争机制尚未真正形成。虽然事业单位进行了岗位设置,但受传统的人事管理体制影响,大部分专业技术人员对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认识不足,岗位目标考核制度流于形式。在现行的评聘结合的制度下,大多数单位存在“能上不能下”的情况,专业技术人员存在“评职称就是评待遇”的思想,只要一评上职称就一定聘任,聘任后不管是否还继续在该岗位上工作,是否还继续在履行岗位职责,都继续予以聘任。这种一聘定终身、聘约管理弱化、竞争聘任力度不够、任期考核简单等现象,致使部分专业技术人员得了职称就万事大吉、不思进取。相对于资历较浅的年轻人来说,评职称往往只能填补退休或调离人员的空缺,必然会产生消极影响,激励功能也没有完全发挥出来。
2.结构比例设置不合理,人员评定和聘任困难。目前,事业单位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按照《浙江省部分行业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比例控制标准(试行)》规定的结构比例来设置,但是各单位的规模、任务、专业技术人员结构状况等具体情况千差万别,按照统一的结构比例设置各级别岗位职数,缺乏一定的合理性和客观性。在专业技术人才相对密集的卫生、教育等单位,一些优秀的专业技术人员由于受到岗位职数的限制,不能及时评聘相应的职称资格,造成部分优秀的专业技术人才选择离开,导致人才流失;而在专业技术人员相对较少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即使获得中级甚至高级职称,因单位人员编制少,中、高级岗位职数有限(甚至不存在高级岗位),往往无法得到聘任,这样必然会给职称评聘工作带来一定程度的负面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