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是正高级教师职称评聘问题。中小学教师中增设正高级职称,是这次改革的一大突破,也是一项大的政策调整,在中小学教师中评审出正高级职称,是为了提高中小学教师的社会地位,拓展中小学教师的职业发展空间,选拔出最优秀的中小学教师,体现培养和造就教育家的政策导向。因此,各省在开展正高级教师职称评聘时,从数量到质量都要按照指导意见和两部的要求,严格把关,确保正高级教师的选拔质量。
问:在组织实施上有何要求?
答: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的要求,两部成立了改革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改革工作。各地也要成立由相关领导同志担任组长的改革工作领导机构,将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纳入本地区工作总体布局,作为一项重点改革工作,加大领导和协调力度。两部要求各地紧密结合本地区实际,抓紧研究制定本省改革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工作,确保按时完成改革任务。总的要求是:2016年12月底前,各省改革实施方案报两部审批;2016年,完成人员过渡和首次评审;经过2年左右的努力,实现常态化评审,新制度完全入轨。同时,各地要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要求,切实转变政府职能,突出职称评价的服务功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减轻教师负担,营造公平竞争的良好环境,共同做好中小学职称制度改革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