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6.在校期间入伍的大学生士兵,在新兵检疫复查期间被退回或者因身体原因在服役期间被安排退役的,可以复学吗?
答:可以。学校应允许他们复学。
67.在校期间入伍的大学生士兵,哪些情况下不能复学?
答:在校期间大学生士兵服现役期间受除名、开除军籍处分或被劳动教养、判刑的,不予复学,部队保卫部门负责通报其就读学校,按规定送回入学前户口所在地。
68.在校期间入伍的大学生士兵复学后,享受哪些经济资助?学费怎么减免?
答:在校期间大学生士兵在规定年限内复学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奖学金、助学金和减免学费等优待,家庭经济困难的,国家给予资助。已交学杂费的剩余部分,根据本人自愿,由学校退还本人,或由学校负责管理;家庭困难的,由学校酌情减免学费;入伍前享受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复学后提高一个奖学金等级(不含一等奖学金);对荣立一次三等功奖励的,复学后按不低于50%的标准减免学费;荣立两次三等功或荣立二等功、一等功、被授予荣誉称号的,复学后免交全部学费。
69.在校期间入伍的大学生士兵复学后,哪些课程可免修?
答:可以免修公共体育、军事技能和军事理论等课程,直接获得学分。
70.在校期间入伍的大学生士兵复学后,参加哪些选拔可以被优先录取?
答:复学后参加国防生选拔、参加国家组织的农村基层服务项目人选选拔,以及毕业后参加军官人选选拔的,优先录取。
(三)安排工作
71.哪些退役士兵可以由政府安排工作?
答:退役士兵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
(一)士官服现役满12年的;
(二)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
(三)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
(四)是烈士子女的。
72.符合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可以选择自主就业吗?
答:可以。但应在退役时选择。
73.符合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安排工作后是否可以要求重新安置?
答:不可以。安置地政府只负责保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第一次就业。
74.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在待安排工作期间,能否向政府申请生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