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士官转业安置政策,吉林士官转业安置退伍费最新政策(6)
政策改革2018-08-17李一老师
(一)转业军官及其随调爱人的档案、材料不真实、不齐全或弄虚作假的,我省不予接收;接收后发现作假的退回原单位;(二)转业军官未经省或地、市、安置部门许可,逾期不报到者,安置部门应撤销分配计划,并将档案退回部队;(三)各级从事军官转业安置工作的人员违背组织原则,违反政策规定,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索贿受赌的,必须严肃查处,追究责任,给予纪律处分。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章名】第六章附则第二十四条本办法由省军官转业安置工作小组负责解释。第二十五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省政府过去有关规定凡与本办法不一致的,按本办法规定执行。2014新的退役士兵安置:2016年退役士兵报到须知一、报到对象及时间: 1、义务兵、一、二级士官:报到从2016年1月15日起至2016年3月20日止。每个工作日的上午报到,下午审核档案。 2、转业士官:报到从2016年4月1日起至4月30日止。 3、2011年之前入伍的退役士兵(含大学入伍退役士兵)和转业士官,父母(配偶)单位有一方属中央、省属单位或市直单位的,到市民政局安置办报到;父母(配偶)单位属县(市)、区和属城区纯居民或原属中央、省属、市直单位的,但现已改制并移交社区管理,到户口所在地县(市)、区民政局安置办报到;2011年在大学入伍的退役士兵到入学前户口所在地县(市)、区民政局安置办报到;2011年入伍的退役士兵到户口所在地县(市)、区民政局安置办报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