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再婚二胎生育政策规定

政策改革2018-07-18王新老师

一、申请二胎生育指标的条件:

1、夫妻双方均系独生子女的;

2、第一个孩子经市以上病残儿医学鉴定小组鉴定诊断结论为病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3、夫妻一方患不孕不育症,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又妊娠的;

4、再婚夫妻一方只生育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也未收养子女的;

5、夫妻五方系二等乙级以上伤残军人或者同等级因公伤残人员的;

6、再婚夫妻一方系生育两面三刀个子女后丧偶,另一方未生育也未收养子女,要求生育子女的;

凡审核批准再生育子女的,除抱养又孕或者女方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之外,生育间隔期限应当在四年以上。

二、申请二胎生育指标的程序:

1、符合以上6项条件的夫妇可以申请二胎生育指标;

2、申请人须持双方单位的介绍信(写明年龄,婚姻状况,单位是否同意本人申请上报),个人申请(须签名,按指印、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离婚证)第一个孩子的户口复印件(或法院判决书,调解书)的复印件,属于病残儿的附加县级以上医院鉴定书,收养第一个孩子的证件到办事处审核;

3、经审核后到办事处领取二胎申请表一式三份,按要求填写,加盖双方单位公章后,于第年三月份,七月份和十一月份报街道计生办;

4、街道计生办研究后,于每年三月份,七月份和十一月份写同局面报告上报区计生局进行审批。

三、其它省市再婚生二胎的政策

湖北省再婚二胎生育政策

湖北省的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再婚的夫妻,一方只有一个子女,另一方无子女的,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这个政策是适用于夫妻双方二婚都换了人以后可以再生育,先离婚后复婚生育的,视同初婚,所以适用初婚的政策。

复婚和再婚是不一样的。复婚是指初婚的夫妻离异后又重新办理婚姻登记手续。而再婚,指原来的初婚夫妻离异后,各自又组成新的家庭。

农村夫妻初婚可生育二胎的有9个政策:

1,双方均为独生子女;

2,第一胎生育的是女孩,经申请可以再生育一个;

3,男到独生女家落户;

4,双方都是归国华侨;

5,夫妻一方是二级乙等以上的伤残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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