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城乡居民
养老保险缴费档次
增至13个
我区新近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规定,我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档次由过去的10个增加至13个。凡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内蒙古城乡居民,均可在户籍所在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标准分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3000元13个档次。参保人可自主选择缴费档次、多缴多得。其中,参保人选择200元及以上档次并且累计缴费超过15年的,每多缴1年,基础养老金提高2元。
同时,政府将按照13个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档次给予相应的补贴,即对选择100元至400元缴费档次的分别补贴30元、35元、40元、45元;对选择500元至1000元缴费档次的分别补贴60元、65元、70元、75元、80元、85元;对选择1500元、2000元、3000元缴费档次的均补贴85元。
另《意见》规定,我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基金构成,支付终身。参保人死亡,个人账户基金余额(包括政府补贴部分)可以依法继承。
二连浩特市
城乡居民养老金
每月调至710元
近日,二连浩特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提高,标准从每人每月705元调整为每人每月710元,并自2016年1月起补发。
据介绍,二连浩特市人口较少,城镇人口大于农牧民,大部分城乡居民已于2010年就纳入了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范畴。城乡养老保险合并实施后,该市因“体轻行动快”的优势一直走在政策制度的前沿。2016年,该市又充分利用自治区农村牧区十个全覆盖工程,努力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提高到了每人每月710元,共有510名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受益。同时,为了确保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能够足额享受到所规定的养老保险待遇,二连浩特市政府还从财政拨付了专项资金。目前,510人的养老待遇已经全部发放到位,补发总额306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