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高管薪酬改革方案(3)

政策改革2018-06-03王华老师

尴尬现实便是明证。在这个意义上,探索相应的规范和监督体系,走出这种尴尬的怪圈比对国企高管一时的降薪要重要得多。这也是习近平总书记在16个字中不仅强调“水平适当,结构合理”,还特别强调“管理规范,监督有效”的重要原因所在。

事实上,仅就国企高管的薪酬来看,其之所以饱受争议,并不仅仅在于薪酬过高,而是国企高管在享受着市场化带来的高薪的同时又享受着行政级别带来的特权,所有的好处都集中在一个人身上。这是社会公众最不能忍受的地方。此外,这种身份的双轨制还让一些国企高管薪酬脱离了企业经营的实际,企业经营业绩的好坏与高管薪酬水平关系不大,甚至还有一些国企高管自定薪酬水平,自我分配,自我监管,坐拥天价薪酬。正是这些国企高管薪酬制度管理和监督上的失效,在消解以往改革所取得的成绩,降低国企自身的活力,让公众对国企的误会和偏见越来越深。

其实,对于绝大多数公众来说,央企高管的薪酬不在于是低还是高,而是这种薪酬拿得是否合理、是否应该。近年来一些已经实行了混合所有制的国企,尽管高管的薪酬也很高,但是,舆论和公众并没有多少负面意见。因为这些薪酬高低是现代企业制度规范的结果。

平心而论,除了少数行业的国企,当前一些高管们的薪酬并不算太高,与一些其他所有制企业相比还很低。问题的关键在于这些薪酬的获得是否合理,管理是否规范,监督是否有效。如果高管们做出了相应的贡献,且其薪酬获得符合相应的管理和监督制度,拿高薪也是情理之中。不拿高薪,进行行政性的限薪,才违背了市场的规律。

不忘初心,方得始终。尽管目前来看,对一些国企高管进行限薪降薪不可避免。但这种限薪不是单纯人为的限制或降低,而是理顺国企高管薪酬管理制度,完善薪酬分配监督体系,让国企高管回归国家雇员或企业雇员的本质,该降的降,该升的升,走出由于政企不分、政资不分造成的模糊地带,建设更具活力的国企。如果只把注意力集中在国企高管降薪上,无疑偏离了改革的最初目标。这是我们在讨论国企高管薪酬改革时必须意识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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