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高管薪酬不能简单降到和公务员一样(2)

政策改革2018-11-28三水老师

  经济之声:这一次改革,如果真正把他们的薪酬降到和普通的公务员一样的会有什么样的反映呢?

  张连起:不能说简单就降到公务员,因为企业毕竟有它自己的性质。但是国有企业确实具有的独特性,国有企业一般是无论是充分竞争性,还是资源垄断类、还是军工类等等都是由国家、由全民委托央企受托经营。因此,最好的办法是有一定基础年薪和绩效考核,然后在这个基础上,有一个股权激励的措施。这个股权激励一定是在高管离任的时候,或者退休的时候,经过严格的经济责任审计,没有发生重大经济问题,包括舞弊,包括懈怠,包括不作为等等,有相关的考核之后才能领取,那这就是一个严格的绩效考核措施。

  老百姓对高管的诟病或者说不满意,不是由于高不高,而是由于不公,而是由于既当官,又发财。现在央企高管特别是中央的直属的,国务院、国资委直属的高管往往有副部级的待遇,然后还要拿非常高的高薪,这样如果让他们选择的话,他们当然选择前者,也就是做政府官背后的含金量更高。

  所以老百姓就认为既然在企业做,我们知道企业有企业的考核体系,跟贡献、跟企业的性质、跟付出的努力直接相关。现在一些金融企业,包括垄断资源类的国有企业,可能跟高管直接付出和贡献不是那么直接相关。如果再拿过高的薪水、薪酬,这显然是不公平的。我想治理不公平,治理既这个当官又发财,扭转这种二维倾向是非常重要的。

  经济之声:核心是治理不公平,因为这种制度,如果不改是有很大风险和问题的。现在如果我们改革之后,也会有另外一个问题,比如说我们谈到了,我们任命这样一个官员,是比照公务员工资的,而市场上聘用是按照市场工资来给的,这两个人天天在一块儿工作,可能干的活也差不了多少,一个人可能会被另外一个人工资高很多,这会不会产生一种另外的现象,就是激励的问题。

  张连起:一个比较具有操作性和适用性的措施,是董事长那么是国资委和中组部任命派出的,那么参照公务员薪酬体系,然后辅之以绩效评价,总经理和其他经营层的高管比照市场。当然跟创业的民营企业的薪酬还不能一样,总之它的独特性决定了。央企的高管和金融类的高管那么应该有增长性的参数,有社会责任指标。还有企业核心的一些业绩的评价指标,不能等同于一般市场类的其他企业,充分竞争类的其他企业。但是不管怎么谈,我想既然高管在国有企业工作,就要有一种社会责任,不能简单是利益最大化,那样的话,整个社会承受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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