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提出,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对决策严重失误或者依法应该及时作出决策但久拖不决造成重大损失、恶劣影响的,严格追究行政首长、负有责任的其他领导人员和相关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马怀德表示,在重大决策追责方面,久拖不决是第一次提出。这主要是针对决策过程中的不作为情况。决策机关应及时做决策却拖延不做,引发小事拖大,大事拖大,甚至引发群体性事件,或者严重的国家经济利益的损失。
立案登记制
决定提出,改革法院案件受理制度,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
现行民事诉讼法规定了立案审查制度,只有经法院的实质审查,符合起诉条件的,才予以立案受理。不少当事人在起诉到法院后,都因为不符合条件,无法跨进法院的门,从而加剧了起诉难。立案登记制度旨在保护当事人的诉权,让群众告状有门。
《民事诉讼法修订专家建议稿(四)》明确规定,当事人向法院提起诉讼,提交了符合要求的起诉状,法院无需进行审查就应立案登记。法院不得拒收当事人的起诉状。
司法掮客
决定提出,坚决惩治司法掮客行为,防止利益输送。
斯伟江律师认为,司法掮客跟其他掮客没有太大区别,都是从司法活动中谋取利益。可能充当司法掮客的,除了律师、法官之外,检察官、警察、法院的书记员等,能够接触到司法活动的人,都是有可能的。全国律师协会行政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袁裕来律师认为,司法掮客是一种权利寻租的表现,可能很难在司法领域单独制止这种现象。从长远来看,对于权利的应用、分配的机制要有改革,对于权利要有监督。
政法委长期坚持
决定提出,政法委员会是党委领导政法工作的组织形式,必须长期坚持。
中央财经大学法律硕士教育中心主任李轩表示,十八大之前,政法委对司法和个案的干预非常普遍,炮制了不少冤假错案。十八大之后,四中全会之前,从中央政法委的角色调整和功能转变来看,它会成为执政党内部的一个领导和协调机构,也就是说它不再强调干预公安司法机关具体案件,不再对个案发出决定,作出指示。长远来看,政法委更多的是作为执政党对公安司法工作的领导,以及未来司法改革领导协调的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