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正制定省部级干部生活待遇新规定(2)

政策改革2018-11-28王华老师

公车

部长级配45万元以内轿车

  1979年的《规定》对高级干部专车的规定是,部长以上干部每人配备专车一辆。常务副省长、外事和公安部门副部长及65岁以上的年老体弱的副部长,根据工作需要每人可配备专车一辆,其他副部长一般不配备专车。至1994年,根据相关规定,部长级和省长级干部按一人配备专车,现职副部长级和副省长级干部则保证工作用车或相对固定用车,副部长级和副省长级干部离休、退休后享受部长级和省长级待遇的,不配备专车。对副部长级和副省长级以上干部工作用车、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实行编制管理。2004年,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印发《中央国家机关公务用车编制和配备标准的规定》,部长级干部配备排气量3.0升(含3.0升)以下、价格45万元以内的轿车,副部长级干部使用排气量3.0升(含3.0升)以下、价格35万元以内的轿车。

办公

正部级干部不超54平方米

  1999年,国家计委发布《关于印发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的通知》,规定中央机关正部级、副部级干部办公室分别不能超过每人54平米和每人42平米,省级正职和副职也是如此。2016年,国家发改委发布《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对中央机关正部级和副部级干部的办公室上限要求依旧是54平米和42平米。

差旅

部级干部可坐飞机头等舱

  2016年1月6日,财政部发布《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办法》规定,部级及相当职务人员出差,乘飞机时可坐头等舱,乘火车时可乘坐软席、动车商务座。住宿时,部级及相当职务人员住普通套间,司局级及以下人员住单间或标准间。

相关推荐

猜你喜欢

大家正在看

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