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认识与推进公务员工资改革(4)

政策改革2018-11-28王华老师

  第三,要建立健全工资运行机制,包括比较机制、决定机制和正常调整机制以及宏观调控机制。其中,比较机制就是《公务员法》规定的对企业相当人员、工资水平调查比较,将其结果作为调整公务员工资水平的依据的机制。我认为,这里所说的企业相当人员就是企业管理人员,因为两支队伍的工作性质、特点是基本相同的,具有可比性,国际上也基本上是采取与企业管理人员横向比较的方法。决定机制就是要明确公务员工资调整应采取何种程序、由谁批准。健全正常调整机制就是要改变目前工资调整无规律的状况,使公务员工资水平随着国民经济发展、比照追随企业管理人员工资水平和物价变动等情况作出相应而及时调整。宏观调控机制就是要将公务员全部收入纳入到国家的监管范围,坚决纠正违反国家规定的分配行为。

  第四,要抓好配套改革,主要分为四个层次:一是公务员工资、福利、社保等制度的配套改革;二是财政体制的配套改革;三是完善公务员制度等方面的配套改革;四是其他方面的配套改革。

  第五,要在适当投入改革增量的基础上理顺多方面的分配关系。一要理顺公务员内部的分配关系,包括缩小不同地区或同城不同部门公务员不合理的工资差距,同时合理拉开职务、级别工资最高、最低标准的差距,分配中向基层公务员适当倾斜;二要协调处理好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分配关系,尤其是义务教育、公共医疗单位工作人员,要统筹研究安排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改革和工资调整问题;三要理顺机关在职人员工资改革、调工资与离退休人员调待遇的关系,其中尤其要协调处理好机关退休人员待遇调整与企业退休人员待遇调整的关系,防止引发新的矛盾;四要兼顾处理好其他人员收入水平调整关系,特别是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如何建立起工资正常调整机制和如何进一步保障好城乡贫困居民的基本生活问题等。

四、加强部门协同和切实抓好配套改革

  从以上五个方面的主要改革任务可以看到,这确实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面很广,必须加强领导、强化部门协同才能完成。

  一是建议国务院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部际联席会议召集人发挥好牵头作用,督促各分管部门按照《意见》原则规定加快制定初次分配、二次分配、农民增收、规范分配秩序各领域的具体政策并抓好落实。近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审议 中央管理企业主要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习近平总书记就逐步规范国有企业收入分配秩序,实现国企高管薪酬水平适当、结构合理、管理规范、监督有效、调节不合理过高、偏高收入作出了明确指示,这是一大利好消息。一句话,央企薪酬改革带头启动,整个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推进得越及时越到位,公务员工资改革的环境与条件就越好,矛盾就不会聚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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