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关于公务员工资水平的定位及其现状判断
公务员工资水平的定位是正确认识和把握公务员工资改革问题的焦点。没有正确定位,公务员工资水平到底是高还是低就无法讨论清楚。按照国际上大多数国家的通行做法,公务员工资水平一般均高于社会平均工资,这是由公务员队伍组成和其从事工作性质、特点等所决定的。公务员一般都是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需通过考试选拔进入政府部门,属于白领,人员队伍素质较高;从事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工作,其工作从整体上看要求较高。根据管理要素中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原则,其工资(生活)水平稍高于社会平均工资(生活)水平是合理的。以美国2016年统计数据为例,美国全部公务员平均工资为48201.9美元(其中联邦政府公务员平均工资为69198美元),全国私营部门平均工资为46455美元,前者为后者的103.7%(联邦政府公务员为149%)。据日本2003年的统计数据显示,其公务员平均工资为私营部门平均工资的107%;2005年日本地方公务员平均工资为私营部门平均工资的121%,国家公务员为106%。欧盟国家也是这种情况,且一些国家还更高一点。出现这种状况,是因为西方国家一般强调在职位分类基础上,将公务员工资与企业具有可比性人员薪酬水平进行比较。由于公务员的人员结构不同于社会从业人员结构,前者绝大多数为白领,后者大部分或半数左右为蓝领,所以公务员平均工资一般会高于社会平均工资。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公务员工资水平与社会平均工资比例关系在大多数年份也大体类似。根据国家统计局和《中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年鉴(工作卷)》的数据,1993年,全国机关平均工资为3382元,全国企业平均工资为3361元,二者之比是1.006:1;1995年,前者为5542元,后者为5345元,二者之比是1.037:1;1998年,二者之比是1.045:1;2000年以来各年份对比关系(见表格)。
通过以上分析可见,上世纪90年代特别是近十多年来,我国公务员工资水平(含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全部工资收入)除2016年、2016年外,均高于企业平均工资和国有企业平均工资,与国际上大多数国家的比例关系相近。而且这种比例关系在上世纪90年代和2006年以前,社会上对此议论不多,反映意见不大,基本为群众所认可。
那为何到今天群众对公务员工资收入水平特别是涨工资意见很大、反应强烈呢?我以为,主要有以下几点原因:一是近年来曝光的少数公务员贪腐问题较突出,同时有些机关存在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现象,甚至吃、拿、卡、要行为,引发人们对公务员群体有很多负面情绪,连带对公务员工资等意见也较强烈;二是目前公务员收入分配不够透明,造成老百姓不了解全面情况,容易引起误解和错判,认为凡是公务员工资收入都不低,甚至都拿多了;三是有的公务员确实有一些社会上没有的福利,比如个别机关仍分配福利房等,且公务员又没有参加社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