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费报销必须提供会议审批文件、会议通知及实际参会人员签到表、定点宾馆等服务单位出具的会议费用原始明细单据、电子结算单等凭证。未经批准以及超范围、超标准开支的会议费用,一律不予报销。会议住宿用房以标准间为主,用餐安排自助餐或者工作餐。会议期间,不得安排宴请,不得组织旅游以及与会议无关的参观活动,不得以任何名义发放纪念品。
严禁在培训经费中列支公务接待费、会议费等与培训无关的费用。严禁以培训名义进行公款宴请、公款旅游活动。
未经批准,党政机关不得以公祭、历史文化、特色物产、单位成立、行政区划变更、工程奠基或者竣工等名义举办或者委托、指派其他单位举办各类节会、庆典活动,不得举办论坛、博览会、展会活动。严禁使用财政性资金举办营业性文艺晚会,不得超出规定标准支付费用邀请名人、明星参与活动。
办公用房:领导干部退休时应及时腾退
凡是违反规定的拟建办公用房项目,必须坚决终止;凡是未按照规定程序履行审批手续、擅自开工建设的办公用房项目,必须停建并予以没收;凡是超规模、超标准、超投资概算建设的办公用房项目,应当根据具体情况限期腾退超标准面积或者全部没收、拍卖。凡是超过规定面积标准占有、使用办公用房以及未经批准租用办公用房的,必须腾退;凡是未经批准改变办公用房使用功能的,原则上应当恢复原使用功能。未经批准严禁将办公用房随意调整给下属企事业单位或其他单位使用。严禁出租出借办公用房。
党政机关办公楼不得追求成为城市地标建筑,严禁配套建设大型广场、公园等设施。领导干部不得长期租用宾馆、酒店房间作为办公用房。配置使用的办公用房,在退休或者调离时应当及时腾退并由原单位收回。
监督检查:重视媒体舆论监督作用
通过新闻报道、文化作品、公益广告等形式,倡导绿色低碳消费理念和健康文明生活方式。对各种铺张浪费现象和行为,应当严肃批评、督促改正。纪检监察机关应当不定期曝光铺张浪费的典型案例,针对突出问题开展重点检查、暗访等专项活动。领导干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情况,列为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述作风的重要内容并接受评议。重视各级各类媒体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方面的舆论监督作用,及时调查处理媒体曝光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
责任追究:情节严重的将被责令辞职
建立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责任追究制度,未经审批列支财政性资金的、采取弄虚作假等手段违规取得审批的、利用职务便利假公济私的都将被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主要负责人或者有关领导干部的责任: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铺张浪费、奢侈奢华问题严重,对发现的问题查处不力,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不履行内部审批、监管职责造成浪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