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周刊》 2016年7月29日发文称,常州市2008年前后开始车改试点,该市一名公车司机表示,大一点的乡镇车改前有八九辆车,全年开销60万-90万元,但车改后200万元都不够,因为虽然车少了,但每个人都有一份交通补贴,而且很多人领了交通补贴仍让单位派公车。《检察日报》也报道,湖南北部某县一般公务车辆加起来也就100来辆,全部取消后一年可减少上千万元的财政支出,但同时得拿出近4000万元给全县7000多名公务员及按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人员发放车补。
车改前,公车只是一定级别的领导干部的专车和其公务员的公务用车,并非每个人每天都用公车。车改后,所有公务员工资单上都多了一笔交通补贴:中央单位司局级每月补贴1300元、处级800元、科级及以下500元;地方补贴标准不得高于上述标准的130%,边疆民族地区和其他边远地区标准不得高于150%。
其实,多数公务员每天两点一线,工作期间并没有多少外出用车需求,这次车改对这类公务员来说就相当于增加了工资。湖北省统计局副局长叶青就表示:这部分补贴,大部分官员都是用于上下班。开会不是每天都有,也不是每个人开会都需要花钱。甘肃省庆阳市公务员王磊就属于这种情况,她平时上下班都是步行,也没有什么公务交通,她接受《中国经济周刊》采访时说:没车改就没补贴,车改后,每月如果可以多拿500块钱补贴,这真心不错。
而且,实际执行中还会有很多特殊情况。例如,单位统一到某地开会,是个人自己解决交通问题还是单位租用大巴集体行动?如果租用大巴,那租车费会从个人交通补贴里扣除吗?还有,取消的那些公车司机和管理人员怎么处理?是让他们下岗还是给他们安排个闲差坐领工资?
这次车改貌似只与公务员有关,其实它涉及到所有百姓的利益。如果公车改革不但不能减轻百姓的税负,反而加重了税负,那改革的成本还是由百姓承担。改革的受益方是公务员,因为对多数公务员来说,车改让他们的工资袋变厚了。在社会工资均衡状态下,公务员涨薪就意味着普通百姓降薪,车该让百姓的利益受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