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次,能否彻底清除公车问题上的顽疾需要广泛的社会监督,但目前还没有好的办法。公车的使用通常与公务活动密切相关,而这方面本就是社会监督的弱项。《意见》明确逐步探索社会化监督的有效形式和具体办法,中纪委此前曾表示,将探索公务用车统一标识制度,要求条件成熟的地区和部门积极推行公务用车统一标识、GPS定位等制度。这都还是在技术层面强化监督,如何能够激活全社会的力量参与进来,形成一道严密的监督网,这还需要更多的制度安排。
此外,清除领导干部长期对于公车的心理依赖和特权思维,对于公车改革的成功也至关重要,但这就不是当前的《方案》与《意见》所能解决,还需要其他领域的改革相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