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条例,事业单位应当根据聘用合同规定的岗位职责任务,全面考核工作人员的表现,重点考核工作绩效。考核应听取服务对象的意见和评价。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调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工资以及续订聘用合同的依据。
条例还提出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如何奖惩。奖励坚持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比如,在工作中有重大发明创造、技术革新的将会给予奖励,而失职渎职的将给予处分,最高可开除。
三部门负责人答问
岗位管理分三类
国务院法制办、中组部、人社部负责人15日就《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的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问:条例对事业单位岗位设置作了哪些规定?
答:岗位管理是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重要内容。2006年原人事部发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开始试行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制度。事业单位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2016年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规定,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在审批编制内设岗,规范人事管理,搞活内部用人机制;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在备案编制内设岗,赋予单位灵活的人事管理权。据此,条例规定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岗位。
问:事业单位应如何进行公开招聘和竞聘上岗?
答:竞聘上岗是事业单位内部产生岗位人选、实现人员能上能下的一种竞争性选拔方式。考虑到竞聘上岗只是事业单位的用人方式之一,条例仅对需要竞聘上岗的程序作了原则规定。下一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央组织部还将制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竞聘上岗的办法,对竞聘上岗的条件、程序等内容作具体规定。
工资
基本工资+绩效+津贴补贴
事业单位工资分配应当结合不同行业事业单位特点,体现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等因素。条例提出,国家建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的正常增长机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和津贴补贴。
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工作人员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条例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与所在单位发生人事争议的,依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有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