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1、各专业学制均为3年;2、学费标准以浙江省物价局核定为准。
若某个专业(类)参加考试的考生数低于该专业计划数的150%时,该专业(类)按参加考试的考生数1.5:1的比例确定该专业实际招生数,减少的计划调整到统招计划的批次。
二、自主招生报名
(一)报名条件
符合2016年浙江省普通高考或高职单考单招报考条件,并已完成浙江省普通高考或单考单招报名手续的高中毕业生,且符合下列条件者:
- <!--[if!supportLists]-->1、<!--[endif]-->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 <!--[if!supportLists]-->2、<!--[endif]-->在校期间无任何违纪处分记录;
- <!--[if!supportLists]-->3、<!--[endif]-->身体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体检合格。其中且报考市场营销、涉外旅游专业的考生限制为:五官端正、身材匀称,面、颈、手部等日常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无“X”形腿、“O”形腿,身高:女生158cm及以上,男生170cm及以上;色盲考生不得报考化工技术类专业。
4、限报一个专业。
(二)报名时间:
2016年3月13日上午8:00---2016年3月23日下午18:00
(三)报名流程
报名期间考生需按照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服务平台要求并且到我院招生网报名。为方便考生,我院自主招生全部采用网上操作,不再接收纸质材料。
1.申请报名:登录我院招生网(http://zhaosheng.nbpt.edu.cn),点击“自主招生网上报名”图标,根据网上提示办理报名手续。
2.缴纳报名考试费:我院报名考试费为110元,通过网上银行支付。
3.报名材料上传:将下列材料拍照(图片要求清晰,每个上传附件的文件不超过2M),在截止日期前上传至报名系统:
(1)《宁波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自主招生报名表》:本表在报名系统中自动生成,请自行打印后,本人签字,并加盖所在中学公章的原件照片一份;
(2)普通高考考生提供浙江省普通高考报名证或单考单招考生提供浙江省单考单招报名证原件照片一份;
(3)符合素质特长要求申请考察的,上传相关佐证材料,详见素质特长考察有关说明。
4.初审确认:我校将对考生报名材料和上级主管部门提供的考生信息进行审核确认。
5.考生查阅。4月3日前,考生通过网上查阅审核结论以及确认上级主管部门提供的考生信息。
6.准考证打印:考前一周左右,审核通过的考生可在报名系统中打印准考证。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自主招生的各项测试。
(四)注意事项
1.我院招生网为我院发布自主招生事宜的官方网站,一切信息以官方网站发布为准,因考生自身原因未能及时了解我院发布信息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2.考生填报的所有信息均有可能作为自主招生考试信息发布以及录取通知书邮寄的重要依据,请考生保持手机畅通、通信地址有人收信。
3.今年我院采用电子资料审查,材料原件不再邮寄。其中考生的报名证号、证件照片、普通高考考生的学业水平考试(会考)准考证号及成绩、单考单招考生技能考试准考证号及成绩等信息由上级主管部门统一提供,且以上级主管部门信息为准。
考生承诺书采用在报名系统网上阅读并认可的形式,凡报名的考生均视作已阅读并承诺遵守各项约定。
4.考生的各项信息均须与上级主管单位保持严格一致,信息与上级主管部门不一致的,考生应尽早向上级主管提交修正申请,且必须提前完成修正,否则责任自负。
5.初审确认期间,考生若对上级主管部门提供信息有异议的,考生可在报名系统内提交异议说明且上传证明材料原件照片,并且将异议材料原件分别报送相应上级主管单位和我院。我院将根据上级主管单位的结论作出相应修正。在自主招生成绩公示之前未得到上级主管部门修正的,均采用原有信息。
三、自主招生测试
我院高职自主招生选拔考试采用自主命题、自主组织考试、校考单录的高考选拔模式,分文化基础测试、综合素质测试(含专业素质测试和素质特长考察)两个环节。
(一)文化基础测试环节
1、文化基础考试
(1)测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三部分。
(2)测试形式:采用上机考试(后文简述为机试),各科目满分为100分,共300分。
2、普通高考考生浙江省学业水平(会考)等第折算
普考考生折算方式为:普高考生中学阶段历史、地理、物理、化学、思想政治、生物、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的浙江省会考等第折算为不同的分值累加,详见下表。语文、数学、英语为我院文化基础测试项目不列入折算成绩。
学业水平(会考)等第折算分值表
(历史、地理、物理、化学、思想政治、生物、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