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面递交;
第二种方式:(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以EMS邮政特快专递方式寄至杭州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海曙路58号,邮编:311121),并在信封上注明“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材料”字样。(学校只接受EMS邮政特快专递,请勿使用其他快递公司快递。)
具体书面材料如下(申请材料届时不予退还,请考生自行留好备份):
1.杭州师范大学“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学校推荐的需加盖所在中学公章);
2.盖有所在中学教务处章的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单;
3.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
4.中学综合素质评价表中具有获奖、特长或优势记录,提供盖有所在中学教务处章的证明复印件。
学校在收到考生申请材料后将及时在网上报名系统中确认,请注意查询。
第十七条资格审查
1.中学推荐的考生可直接参加我校举行的综合素质测试;
2.对个人自荐的考生,学校组织专家组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核,确定参加综合素质测试的考生名单;
3.初审通过的考生名单将于2016年3月17日在杭州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上公布。
第十八条网上确认及缴费
通过初审的考生登录杭州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点击“综合评价招生网上报名”,根据网上提示的“网上确认流程”进行网上确认、缴费、打印准考证,用A4纸张打印。网上确认、缴费时间为:2016年3月20-23日,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为:2016年3月26日-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