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关于做好优秀大学毕业生士兵提干工作有哪些规定?
答:总参、总政、总后近期联合下发了《从大学毕业生士兵中选拔军官暂行办法》,对从大学毕业生中选拔军官的对象、条件、计划、考核等都作了明确规定。同时,考虑到大学生士兵中三本学历占一定比例,特将大学生士兵题干的学历层次作了微调,把以往的二本学历门槛调整为以二本以上为主,把少量特别优秀的三本毕业生士兵也纳入提干范围。
选拔对象的基本条件是:政治立场坚定,军事素质过硬,文化基础扎实,有发展潜力,志愿献身国防事业;中国共产党党员或者入党积极分子;入伍1年半以上,且在推荐的旅、团级单位工作半年以上;现实表现好,被评为优秀士兵或被旅、团级以上单位评为先进个人,三本毕业的还应担任班长或者副班长,或者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本科毕业的年龄不超过26周岁,研究生毕业的年龄不超过29周岁;身心健康,符合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
问、拒服兵役会不会受到处理?
答:《兵役法》规定,履行兵役是每名公民应尽的义务。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征兵工作条例》和《浙江省征兵工作条例》规定:有服兵役义务的公民拒绝、逃避服兵役的,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强制其履行兵役义务,并可处3~5万元的罚款;在两年内不得录用为国家公务员、国有企事业单位职工,不得办理出国出境、升学手续;原是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职工的,两年内不予晋级、晋职,并由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给予相应处分。入伍前是全日制高等学校在校学生的,入伍后拒绝或逃避服兵役被部队退兵的,不得恢复学籍
问、如果遇到征兵方面其它不明白的问题应向谁咨询?
答:可以向县征兵办公室和乡镇(街道)的武装部咨询,县征兵办咨询电话:0575-860217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