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行资助;低于6000的,按照实际学费收费金额进行资助。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和学费资助的年限,按照国家规定的相应学历学制年限标准据实计算。
在校期间已享受免除全部学费政策的学生,定向生、委培生,国防生及其他不属于服义务兵役到部队参军的高校在读生和毕业生不包括在内。因本人思想原因、故意隐瞒病史或违法犯罪等行为造成退兵的,取消优惠资格。
问: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享受的经济补助政策有哪些?
答:从冬季退役士兵起,自主就业城镇退役义务兵经济补助金标准按当年度当地义务兵优待金的2倍发放;自主就业农村退役义务兵经济补助金按城镇退役义务兵的40%发放(以后每年增加比例15%,至2016年达到100%)。进藏(含新疆阿里地区)的退役士兵经济补助金另增发15000元;高原兵另增发5000元。
从冬季退役士兵起,3至11年城镇退役士兵经济补助金标准,在2年城镇义务兵标准基础上,从第3年起每多服役1年,增发城镇义务兵经济补助金标准的10%;农村退役士兵经济补助金按同军龄城镇退役士兵的40%发放(以后每年增加比例15%,至2016年达到100%)。
此外,义务兵和服役不满12年的士官退出现役的,由人民政府扶持自主就业。对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由部队发给一次性退役金。国家根据国民经济发展水平、全国职工年平均工资收入和军人职业特殊性等因素确定退役金标准,并适时调整。获得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退役士兵,还将按一定比例增发一次性退役金。士官服现役满三十年或者年满五十五周岁的,作退休安置。自主就业的退伍士兵可在当年免费参加一次由政府组织的职业技能培训;要求参加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统一纳入全省统招体系,并享有加分优惠政策。
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对兵役工作的法律责任是如何规定的?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十一章“法律责任”规定:
第六十六条有服兵役义务的公民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强制其履行兵役义务,并可以处以罚款:(一)拒绝、逃避兵役登记和体格检查的;(二)应征公民拒绝、逃避征集的;(三)预备役人员拒绝、逃避参加军事训练、执行军事勤务和征召的。
有前款第二项行为,拒不改正的,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两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