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型 | 第一段 | 第二段 |
工艺美术类 | 514分 | 461分 |
歌曲类 | 461分 | 392分 |
民族舞蹈类 | 474分 | 406分 |
影视表演专业类 | 469分 | 414分 |
时装秀表演类 | 464分 | 394分 |
播音与主持类 | 471分 | 390分 |
编导专业类 | 501分 | 423分 |
拍摄类 | 493分 | 423分 |
注:(1)艺术类第一批中,国家教育部准许的可自主划线的单设大学本科艺术学校和清华等高等院校的艺术类大学本科专业,由院校独立划分文化艺术录取分数线;别的高等院校艺术类大学本科专业规定学生文化艺术成绩(高考总分)须不少于一般类第二段线的65%。(2)如遇一部分类型第一段入取后即完成所有方案,则该类型不开展第二段志愿填报申报。(3)第二段投档入取进行后,将依据各种别缺额方案和招生数状况,各自决策是不是适度扩张占比征求志愿。
浙江高考艺术类入取方法
1.投档方法。以学生合乎所志愿填报的选考学科范畴为前提条件,分类别以工艺美术、歌曲、民族舞蹈、影视表演专业、时装秀表演、播 音主持人、编导专业、拍摄类的综合分成绩为投档根据,推行专业高考平行志愿投档,立即投到学生所申报的实际院校的实际专业。综合分成绩同样状况下,学生综合分位次在前面一种优先选择投档,位次同样时志愿填报次序在前面一种优先选择投档,位次和志愿填报次序均同样则一并投档。学生综合分位次分类别按综合分成绩明确。学生综合分成绩同样时,按专业省联考成绩、高考总分、文化艺术总成绩、语文数学总成绩、语文课或数学课每科成绩、外国语成绩、选考学科每科成绩高矮排列。所有同样者为同位次。